宁夏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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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05/13 15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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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,明确在吴忠市、中卫市及宁东基地,建设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。
原则上每个地区储能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,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200兆瓦/400兆瓦时;鼓励银川市、石嘴山市、固原市优选1个储能项目参与试点申报,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100兆瓦/200兆瓦时。
对于全区首个钒液流、压缩空气、飞轮、钠盐等先进新型储能技术项目一并纳入试点项目支持范围,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0兆瓦/200兆瓦时。
(来源:CESA储能政策及标准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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